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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肇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20/11/30 16:16:06
应纳税额=土地成交价格×适用税率(3%-5%).
应纳税额=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×适用税率
印花税税额=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×5%
应纳税额=土地实际占用面积×适用税额
印花税税额=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×0.5%+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×0.3%+借款合同金额×0.05%
增值税分别要在预征和实际开发票清算两个环节缴纳.
注: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,适用简易计税.
预征及清算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,乘以适用税率计缴城建税(7%或5%或1%).
预缴税额=(预收款-预缴增值税税款)×预征率
预征率:住宅为2%,非住宅一般为3%或者4%
印花税税额=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×5%
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,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(一般为15%)计算出预计毛利额,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.
待开发产品完工后,及时结算此前销售的实际毛利额,将其与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合并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.
相关知识:
计提土地使用税时:
借:管理费用
贷:应交税费--应交土地使用税
已经计入管理费用、进入成本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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